3)海盗的经济学_帝国的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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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因此对社会无益。

  好莱坞电影令观众对海盗留下恶劣印象,比如不少人认为他们是一群非理性艰银掳掠杀人越货的暴徒。其实海盗虽非正人君子,却非常理性,他们不但受物质诱因的引导,在抢掠前大都做过成本效益评估,当政府针对性立法和增强海军力量令他们处处受制时,海盗并非贸贸然和当局对着干,而是想出回避风险的办法;海盗夺得“赃物”后作公平分配,目的在提高工作诱因、鼓舞士气(一如商业机构的花红或佣金),令他们不顾安危大肆抢掠之外,还会广布眼线寻找确定下一个目标猎物。李逊认为海盗活动绝对可用“理性选择理论”作出解释,体现了经济学家认为天下事无论大、小、公、私都可用经济学作出合理解释的自信与傲慢——所谓经济帝国的主义(EconomicImperialism)是也——不过,李逊如此应用经济学,难免被讥滥用,哈佛经济学教授格拉沙(E.Glaeser)6月30日在《纽约时报》有关本书的简评中,便称海盗经济学为“哎吔经济学”(Aaaargh-onomics)!

  英文对“海上歹徒”的分类似乎比中文精细,常见的词便有①Pirate(泛指海盗),②Buccaneer(西印度海盗),③Privateer(武装商船,可称兼职海盗)和④Corsair(北非海盗),这四个单词,笔者所见三两本英汉字典有的加上一点说明加以区分,唯通译是“海盗”。事实上,他们大有分别——①是一般骑劫商船的海贼(原意为“海上旅行者”)。②是①的同义词,其得名是因在现今海地一带活动的法国猎人被土著“同化”,习惯以木架熏兽肉,散居加勒比一带印第安人的阿拉瓦克(Arawak)语称此熏架为Buccan,法文化为boucanier,英文化便是buccaneer(这些业余海盗在甲板上熏肉,因以为名)。上述是维基的解释,李逊说来更引人入胜。原来在十七世纪上半叶,于今之海地(当年称Hispaniola)狩猎为生的法国人,副业是打劫途经海地海域的商船,1630年,这批猎人移居附近现代地图上已不见其名的小岛Tortuga,大概是岛上“物产丰富”,在此海域活动的各式“暴民”相继来此觅食、发财。此“岛国”其时为西班牙占有(当年并不称殖民地),各帮人马“抢食”争夺地盘令岛上乌烟瘴气、秩序无存,西班牙总督为了“社会安宁”,遂采取釜底抽薪法,派军队把岛上的野生动物赶尽杀绝。总督本意是迫使这些“无以为生”的“非法移民”移居他处“谋食”,可是,这班乌合之众已有新猎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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